2008年10月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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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评“百优”
请您投票选出这一领域的明星人物
本报记者 陈岚

  本报讯  无论您是更青睐热心为普通百姓维权的六旬律师,还是更看好勤奋钻研业务的“80后”社区矫正工作者,都请您为他们投上宝贵的一票。由省司法厅主办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及百名优秀人物评选活动,从今天开始正式进入投票阶段。
  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履行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的职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中的示范引路作用,教育引导全省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省司法厅决定开展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和百名优秀人物评选宣传表彰活动。
  之前,省司法厅已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和百名优秀人物评选宣传表彰活动的通知》,各地各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进行了逐级审核推荐。
  目前,来自司法行政系统十个岗位的180名候选人已全部产生。这十个岗位分别是: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工作者、公证员、律师、法制宣传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监狱人民警察、劳教人民警察、安置帮教工作者、社区矫正工作者。从今天开始,将分别通过网络评选、报刊评选、评委会评选等方式,推选产生最具影响力人物10名、优秀人物100名。
  本报从今天起将以每天两个版面的篇幅(明镜周刊请见8、9版,日常版请见4、5版),刊登一个岗位的优秀人物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简介,并附投票说明及选票。至10月21日,十个岗位的优秀人物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简介将全部刊登完毕,投票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希望广大读者朋友们踊跃投票。同时,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简介,也将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上公布。